發佈人:super admin | 發布日期:2020-10-06
「2020師大運動文青獎」活動辦法
報名組別
一、散文組
二、攝影組
報名資格
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在籍學生(含國語教學中心學生),皆可報名。
收件時間
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9年11月24日(星期二)中午12時止。
徵件辦法與交件方式
一、 散文組
二、 攝影組
評選方式
一、散文組:主題表現(40%)、文章結構(30%)、文字修辭(30%)。
二、攝影組:主題表現(含說明)(30%)、構圖及美感(30%)、獨創性(40%)。
評選作業:
一、由主辦單位聘請該領域專家擔任評審,作品均以匿名方式評選,各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。
二、作品主題或規格不符本活動規定者,將不予評分。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,若因特殊情況,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的情況下,調整獎項及獎額。
三、攝影組人氣獎:
四、得獎公告時間:中華民國109年12月初於共同教育委員會普通體育組網頁公布各組得獎名單,得獎者於公布得獎名單後的3日內需與主辦單位連絡,以利安排後續頒獎事宜,頒獎日期與地點皆暫定為12月11日(星期五)於校本部體育館三樓金牌講堂舉行。
獎勵辦法
徵件類別 |
第一名(1名) |
第二名(2名) |
第三名(3名) |
佳作(3名) |
人氣獎(3名) |
散文組 |
10,000元 (附獎狀乙幀) |
8,000元 (附獎狀乙幀) |
4,000元 (附獎狀乙幀) |
2,000元 (附獎狀乙幀) |
|
攝影組 |
8,000元 (附獎狀乙幀) |
5,000元 (附獎狀乙幀) |
2,000元 (附獎狀乙幀) |
1,000元 (附獎狀乙幀) |
拍立得數位相機 (價值5000元以內) (附獎狀乙幀) |
注意事項
一、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。違反者,不予評審;已得獎者,取消得獎資格(獎項不予遞補),並回收已領取獎金。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、協辦單位無關。
二、得獎作品(或參賽作品)的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三、主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(如展示、公佈上網、光碟、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…等)、保存及轉載之權利,不另支付酬勞、版稅等。
四、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。
四、攝影組前三名得獎者不得兼領人氣獎。
五、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。
六、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詢謝淑妃助理,電話:02-77493200。
詳情請參閱教務處共同教育委員會普通體育組網站